機構職責
來源:質量辦
更新時間:2025年09月11日
(一)負責全院ISO質量體系貫徹執行、院總工體系的管理。
(二)負責組織規劃咨詢服務相關理論、方法研究。
(三)負責組織制定全院規劃咨詢業務的質量標準和定額。
(四)研究和宣貫規劃咨詢業務相關的國家政策。
(五)負責全院規劃咨詢和政府購買服務類項目合同管理及成果的技術審查。
(六)負責規劃、工程咨詢資質(資信)的維護與管理,以及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與繼續教育。
(七)負責院法務工作的聯絡與對接。
(八)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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