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來源:行政處
更新時間:2025年09月11日
(一)負責組織制修訂行政后勤管理和政府采購實施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全院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管理、消防安全、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院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承辦全院各類用房、設施設備調配、使用、維護、租賃及物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務車輛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
(六)負責食堂及員工用餐管理。
(七)負責在編職工改革性補貼及集體戶口的管理。
(八)負責網絡設施設備安全運行與維護和通訊設備管理,牽頭全院節能減排工作。
(九)牽頭全院基地管理,負責制定基地管理辦法。
(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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